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18-11-19 15:12:22
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8年11月19日
1、说明
为确保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经具备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与调查,特编制本监测报告,予以公示。
2、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
(2)项目地点:黄岛区民丰路188号
(3) 项目内容: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4#生产车间),不新增土建,建筑面积574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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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以公司现有产品(水工业分离膜组件)为核心技术组成,生产组装水处理设备,产品可用于污水处理、水的净化、硬水软化和海水淡化等。不涉及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新增职工20人。3、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
3.1 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3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设备放置在厂房内,夜间不进行生产。
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固废中的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均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民丰路188号
联系人:雷工
5、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京山路15号
联系人:林工
6、征求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关注的环境问题;采取的保护措施;对环境影响所持态度等。
在本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之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件或填写现场发放的问卷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7、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验收项目概况
“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由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青岛市黄岛区民丰路188号。公司现有工程《三泰(膜)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0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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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业分离膜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8月30日经原胶南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予以批复(南环开发区审[2011]3号),并于2014年7月24日经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新)同意验收(青环黄(新)验[2014]2号)。该项目2016年1月由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2月1日经原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予以批复(青环黄审[2016]66号)。该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4月建成并进行试生产。项目运行稳定后,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启动了验收工作,2017年8月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委托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中心于2017年8月至9月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并结合现场情况编写了验收监测报告。验收项目基本情况可见表1-1。
表1-1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 |
2 | 项目性质 | 改扩建 |
3 | 建设单位 | 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4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黄岛区民丰路188号 |
5 | 环评情况 | 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月 |
6 | 环评批复情况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 青环黄审[2016]66号 |
7 | 建设规模 | 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 |
8 | 投资总额 | 500万元 |
9 | 工作制度 | 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天数276天。夜间不生产 |
二、验收监测依据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1998年11月);
2.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7月);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
2.4《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月);
2.5《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关于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黄审[2016]66号);
2.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通知单》(2017青环黄验监字61号)。
2.7《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
三、工程建设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3.1 工程建设情况
3.1.1 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
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民丰路188号,详见图3-1。项目东侧紧邻青岛东盛泰合电器有限公司,约740m处为袁家村,南侧紧邻中科明科技有限公司,距峄山河约260m,西侧为民丰路,路对面40m处为万顺达驾驶培训公司,北侧为明安路,路对面30m处为网点房,距肖家庄村约270m,东北侧250m处为山水新城(三期)住宅区。项目周边环境见图3-2所示。
图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 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3.1.2 平面布置
本项目西侧为5#生产车间,南侧为3#生产车间,东侧和北侧为围墙。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见图3-3。
图3-3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3.1.3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该项目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4#生产车间),不新增土建,建筑面积5746m
2
,公有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以公司现有产品(水工业分离膜组件)为核心技术组成,生产组装水处理设备,产品可用于污水处理、水的净化、硬水软化和海水淡化等。不涉及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项目新增职工20人。本项目组成见下表所示。
表3-2 项目组成一览表
序号 | 工程 | 组成 | 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1座(1F) | 建筑面积5746m 2 。利用厂区内现有厂房(4#生产车间) |
2 | 辅助工程 | 供水 | 市政给水管网 | 黄岛区自来水公司提供 |
供电 | 供电线路 | 黄岛区供电局提供 | ||
供暖 | — | 冬季采用空调取暖 | ||
3 | 生活办公 | 2#生产车间2楼 | 依托现有工程 | |
4 | 环保工程 | 废水 | 生活污水:市政污水管网 | 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 |
废气 | 焊烟:集气罩+15m排气筒 | 达标排放 | ||
噪声 | 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 | 达标排放 | ||
固废 | 生产固废 | 下脚料 | 外售处理 | |
废包装材料 | ||||
焊渣 | ||||
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理 |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下表所示。
表3-3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年用量 | 备注 |
1 | 不锈钢型材 | 100t/a | 外购 |
2 | 碳钢型材 | 60t/a | 外购 |
3 | UPVC管件/阀门 | 若干 | 外购 |
4 | 电磁阀/电动阀/气动阀 | 若干 | 外购 |
5 | 潜水泵/污泥泵 | 2000套 | 外购 |
6 | 水处理仪表/传感器 | 2000套 | 外购 |
7 | 水工业分离膜组件 | 若干 | 自产 |
8 | 焊条 | 1t/a | 外购 |
本项目新增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所示。
表3-4 新增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车床 | CA6250A | 1 | 外购 |
2 | 行车 | 5T | 1 | 外购 |
3 | 台式钻床 | Z516A | 1 | 外购 |
4 | 手动液压搬运车 | 3000kg | 2 | 外购 |
5 | 型材切割机 | JIG-355 | 1 | 外购 |
6 | 电焊机 | WS250 | 3 | 外购 |
3.2 生产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
本项目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4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
1、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新增职工生活污水。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一般在80~105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包括下料、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废包装材料,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
3.3 主要污染物及其处理措施
3.3.1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见图3-5。
图3-5 废气收集排放装置
3.3.2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设备放置在厂房内,夜间不进行生产。
3.3.3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3.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固废中的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均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图3-6 危废暂存车间
3.4 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与原环评及批复发生如下变更:《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关于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黄审[2016]66号)中提到,公司现有产品(水工业分离膜组件)的聚氨酯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直排,未采取净化处理。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增加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目前企业工艺调整,取消了聚氨酯粘合工序,未安装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3.5 环保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投资的2%。
项目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3-5。
表3-5 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项目 |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一览表 | 备注 |
废气 | 焊接烟尘 | 集气罩+15m排气筒 | 与环评情况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废水 | 生活污水 |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噪声 | 生产设备 | 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 | 与环评要求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固体废物 | 下脚料 | 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 与环评情况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废包装材料 | 与环评情况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
焊渣 | 与环评情况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
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 | 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 与环评情况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与环评情况一致 | 落实了“三同时”要求 |
四、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
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委托山东赛飞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对本项目环评文件的批复。
4.1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和建议
4.1.1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音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要求,故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生产固废中的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均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均做到了综合、无害化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2 审批部门审批要求
1、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关于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该项目瓶(桶)装饮用水弱碱水发生器产生的酸性水回至原水箱循环制水;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回用于净水器产品检测、拖地、厂区绿化等,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二)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烟尘排放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置固定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厂房内,采用设置独立基础、安装减振垫等防噪设施等,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四)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抹布以及废油、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落实“以新带老”措施。现有工程聚氨酯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聚氨酯粘合剂原料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4.3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该公司基本按照“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对其“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了处理。在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治理方面,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及其环评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评批复落实情况表
序 号 | 污染 类别 | 环评批复要求 | 落实情况 |
1 | 主体工程 | 项目利用公司现有4#生产车间,不新增土建,建筑面积5746m 2 ,以公司现有产品(水工业分离膜组件)为核心技术组成,生产组装水处理设备,产品可用于污水处理、水的净化、硬水软化和海水淡化等。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不涉及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 | 已落实。项目利用公司现有4#生产车间,不新增土建。以公司现有产品(水工业分离膜组件)为核心技术组成,生产组装水处理设备,不涉及喷漆等表面处理工艺。 |
2 | 废水 | 该项目瓶(桶)装饮用水弱碱水发生器产生的酸性水回至原水箱循环制水;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回用于净水器产品检测、拖地、厂区绿化等,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 已落实。该项目瓶(桶)装饮用水弱碱水发生器产生的酸性水回至原水箱循环制水;反渗透装置产生的浓水大部分回用于拖地和厂区绿化,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3 | 废气 |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烟尘排放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已落实。本项目集气罩改为固定式,焊接烟尘经固定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根据本次监测,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验收标准《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不满足现行参照标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 |
3 | 噪声 | 合理布置固定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厂房内,采用设置独立基础、安装减振垫等防噪设施等,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根据本次监测,项目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4 | 固体废物 | 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抹布以及废油、废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 已落实。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抹布以及废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5 | 其他 | 落实“以新带老”措施。现有工程聚氨酯粘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聚氨酯粘合剂原料包装桶属危险废物,须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现有工程企业做了工艺调整,取消粘合工序,未安装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 聚氨酯粘合剂原料包装桶属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鑫广绿环再生资源固废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五、评价标准及要求
按照《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关于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黄审[2016]66号)的要求,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如下:
5.1 废气
烟尘排放浓度验收执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参照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详见表5-1。
表5-1 验收监测采用的废气排放标准及其标准限值
项目 | 验收标准 | 排放限值 | 现行参照标准 |
颗粒物 | 《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 | 30 mg/m 3 | 10 mg/m 3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 3.5 kg/h | / |
5.2 噪声
表4-2 验收监测采用的噪声标准及其标准限值单位:dB(A)
类别 | 标准名称 | 控制项目 | 排放限值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表1中2类标准 | 昼间 | 60 |
5.3 废水
外排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评价标准见表5-3所示。
表4-3 验收监测采用的噪声标准及其标准限值 单位:mg/L
基本控制项目 | 验收标准 | 排放限值 |
pH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 | 6.5~9.5 |
化学需氧量(COD) | 500 | |
氨氮(以N计) | 45 | |
悬浮物(SS) | 400 |
六、验收监测内容
按照《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关于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黄审[2016]66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通知单》(2017青环黄验监字61号)的要求,根据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勘察,确定对废气、噪声进行监测。
6.1 废气
6.1.1监测点位
有组织废气监测1根15米高排气筒,具体位置见图6-1。
图6-1 监测点位布置图
6.1.2 监测项目、方法及仪器
监测项目、方法及仪器见表6-1。
表6-1 监测项目、方法及仪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使用仪器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 | 3012H型烟尘(气)测试仪/AUY-220型电子分析天平 |
6.1.3 监测时间与频次
于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监测2天,每天监测3次。
6.1.4 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见表6-2。
表6-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点位、日期 | 颗粒物 | |||
排放浓度mg/m 3 | 排放速率kg/h | |||
焊接烟 尘排气筒 | 8月14日 | 频次1 | 24.0 | 2.56×10 -2 |
频次2 | 23.3 | 2.30×10 -2 | ||
频次3 | 22.5 | 2.35×10 -2 | ||
8月15日 | 频次1 | 23.6 | 2.49×10 -2 | |
频次2 | 23.0 | 2.46×10 -2 | ||
频次3 | 23.9 | 2.58×10 -2 |
6.2 噪声
6.2.1 监测点位
根据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噪声源分布情况,在厂界外1米处布设4个噪声测点,噪声监测点位布设见图6-1。
6.2.2 监测项目、方法及仪器
监测项目、方法及仪器见表6-3。
表6-3 监测项目、方法及仪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使用仪器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6.2.3 监测时间与频次
于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进行监测,昼间监测2天,夜间不生产。
6.2.4 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6-4。
表6-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监测时段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L 10 | L 50 | L 90 | SD | Leq | ||
监测值 | 背景值 | 修正值 | |||||||
8月14日昼间 | 1# | 10:47 | 48.2 | 45.5 | 43.0 | 2.7 | 46.2 | / | 46.2 |
2# | 10:50 | 43.1 | 41.4 | 39.9 | 2.4 | 41.7 | / | 41.7 | |
3# | 11:50 | 46.7 | 45.5 | 44.1 | 1.2 | 45.6 | / | 45.6 | |
4# | 11:56 | 46.7 | 43.2 | 41.3 | 2.2 | 43.9 | / | 43.9 | |
8月15日昼间 | 1# | 11:40 | 50.9 | 49.2 | 47.7 | 1.6 | 49.6 | / | 49.6 |
2# | 11:48 | 45.9 | 42.1 | 40.3 | 3.0 | 43.1 | / | 43.1 | |
3# | 11:50 | 45.9 | 44.8 | 43.1 | 2.4 | 44.8 | / | 44.8 | |
4# | 11:53 | 45.8 | 43.2 | 41.7 | 2.9 | 44.0 | / | 44.0 |
6.3废水
6.2.1 监测点位
按委托方要求,在生活污水排放口布设1个监测点位。
6.2.2 监测时间与监测频次
2017年8月31日-9月1日,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6.2.3 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
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见表1。
表6-5监测项目、方法和仪器
监测项目 | 监测方法 | 监测仪器 |
pH值 | 便携式pH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 3310型便携式pH计 |
悬浮物 | 重量法 (GB/T11901-1989) | AUY-220电子分析天平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 滴定管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723N可见分光光度计 |
6.2.4 监测结果
污水监测结果见表6-6。
表6-6污水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除外)
监测点位、频次 监测日期、项目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
频次1 | 频次2 | 频次3 | 频次4 | ||
8月31日 | pH值(无量纲) | 7.33 | 7.34 | 7.32 | |
悬浮物 | 7 | 8 | 7 | 6 | |
化学需氧量 | 492 | 487 | 488 | 484 | |
氨氮(以N计) | 11.8 | 13.8 | 13.2 | 13.0 | |
9月 1日 | pH值(无量纲) | 7.29 | 7.32 | 7.31 | 7.30 |
悬浮物 | 未检出 | ||||
化学需氧量 | 51 | 53 | 55 | 62 | |
氨氮(以N计) | 0.612 | 0.522 | 0.580 | 0.550 |
注:悬浮物检出限为4mg/L。
七、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监测数据具有代表性、可靠性、准确性,在本次监测中对监测全过程包括布点、采样、实验分析、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工况稳定,生产负荷须大于75%,满足验收要求。
(2)验收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测技术规范进行。
(3)参加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均持证上岗。
八、验收监测结论
本次三泰(青岛)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水处理设备项目验收监测结果:
8.1废气监测
烟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不满足现行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验收监测期间粉尘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要求。
8.2噪声监测
监测期间东、西、南、北厂界昼间噪声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8.3废水监测
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胶南中科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的B等级要求。
8.4固体废物处理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生产固废中的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焊渣均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切削液、废液压油、废机油、含油抹布以及废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潍坊佛士特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建设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废气、废水、噪声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